关键词:自由主义、家长主义
问题引入:吸毒是犯罪吗
刑法没有规定吸毒罪,但是吸毒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有些国家属于违警罪。对吸毒成瘾的人员,进行强制戒毒。
吸毒可能成立犯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最高无期),容留他人吸毒罪(最高 3 年),引诱、教唆、七篇他人吸毒(最高 7 年)。与之类似的是卖淫:卖淫本身不是犯罪,但可以治安处罚,组织卖淫、引诱卖淫、容留卖淫都是构成犯罪。
观点探讨:自由主义与家长主义
自由主义
查理·路易·孟德斯鸠:没有一个词语比自由有更多的涵义,并在人们意识中留下更多不同的印象。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从消极的方面给予了公民自由清晰的描述:如果社会以强迫或控制的方式干预个人事务,无论是采用法律惩罚的有形暴力,还是利用公众舆论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遵守这条规则:人若要干涉群体中任何个体的行动自由,无论干涉是出自个人还是出自集体,其唯一正当的目的乃是保障自我不受伤害。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那一部分,才必须要对社会负责。在仅仅关涉他自己的那一部分,他的独立性照理来说就是绝对的。对于他自己,对于他的身体和心灵,个人就是最高主权者。
穆勒的自由主义正是刑法惩罚理论的哲学基础。 损害原则:只要行为没有侵害法益,就不能发动刑罚。 法益作为入罪的基础。
沿着穆勒的逻辑,帮助自损、帮助自杀法律都很难干涉。穆勒同时强调:自由不允许人一彻底放弃自由为代价。穆勒的自由主义接受了家长主义的微调。
家长主义
强硬的家长主义:为了保护个人免受自愿选择的损害,刑事立法即便违背某人意愿也是必要的。如法律通过限制幼女的性自由来保护幼女。
缓和的家长主义:针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人身家长主义:对于行为人自愿的人身伤害,法律也要禁止。刑法当中得到他人同意的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构成犯罪。穆勒接受人身家长主义。
道德家长主义:遵守道德是理性人的标配。
没有人是完全理性的,我们也不需要做完全理性的人。我们不需要用之后的我来完全否定之前的我。
《奥德修斯与塞壬》
控制自我的自治者必然的结论。穆勒:所谓完全的自治者就是以自己的力量来安排自己的人生际遇,即便这会使他在未来丧失自由。
穆勒认为尽可能少地干涉个人自由是因为这会激发个体最大的创造力,在整体上有利于人类的福祉。基于穆勒对人性的乐观看法,个体在不受约束的情况下会倾向于选择高级快乐。
很多自由主义者的底线就是家长主义。
总结:
- 自由主义不反对缓和的家长主义。
- 大部分自由主义者接受法律对于人身自损行为的限制。因此自由主义者一般也不反对人身家长主义。
- 若人身家长注意可被接受,可能滑向道德家长主义。
任何一种理论都不完美,我们永远不要在自己看重的理论上附着不着边际的价值。
托马斯·霍布斯:自然状态下失去组织的人会不断地寻求能够抵挡洪水得到大坝、秩序、安全、组织、清晰可见的权威,对于太多的自由则会惊慌失措,因为自由会使他们迷失于巨大而充满敌意的虚空状态,处于没有道路、路标或目的的沙漠之中。
本课总结
伊曼努尔·康德:自律才是真正的自由。假如我们想动物一样听从欲望,逃避痛苦,我们并不是真正的自由,因为我们成了欲望和冲动的奴隶,我们不是在选择,而是在服从,唯有自律,自律才能使我们与众不同,自律才能让我们拥有真正的自由。
也许人生最大的痛苦就是明知道前路光明,后路幽暗,却无可避免地向黑暗回撤无力自拔。如果能够拥有拒绝黑暗的力量,义无反顾的朝向光明,可能就是最大的自由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