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gleBear2002 的博客

这里必须根绝一切犹豫,这里任何怯懦都无济于事

功利主义

穆勒对边沁功利主义的修正:

  1. 快乐有高下之分
  2. 德性也是一种幸福
  3. 正义需要感性的力量

快乐有高下之分

边沁认为,道德的最高原则就是使幸福最大化。快乐只有量的区别,而没有质的区别:物质或肉体的快乐是简单的快乐,精神的快乐是复杂的快乐,复杂的快乐只是简单的快乐的量的扩大。

穆勒把快乐分为幸福和满足。人类具有的官能高于动物的欲望。幸福与人的尊严有关,而满足与人的尊严无关。动物式的欲望很容易得到满足,但人类对幸福的追求却永无止境。

穆勒:存在物的享乐能力较低,享乐能力得到充分满足的机会便较大。但是拥有高级官能的存在物,总会觉得,他能寻求的任何幸福都是不完美的。这句话提醒我们,不要把人的幸福降格为动物的满足,否则就是对人格尊严的亵渎。

穆勒:“做一个不满足的人,胜于做一只满足的猪;做一个不满足的苏格拉底,胜于做一个满足的傻瓜。如果那个傻瓜和苏格拉底有不同的看法,那是因为他们只知道自己那个方面的问题;而相比较的另一方,即苏格拉底这方面的人,则对双方的问题都很了解。”因此穆勒认为快乐有质的区别,功利主义应当区分高级快乐和低级快乐。对着两种快乐有过体验的人,不顾自己再道德情感上的偏好,断然偏好其中一种快乐,那么这种快乐可能就是更值得去追求的快乐。

人类对于高级快乐的追求是需要训练的,因为人性是非常软弱的。我们往往向往崇高,却沉溺于卑劣。穆勒:许多人年轻的时候对高尚的东西都很热衷,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便逐渐变得懒散和自私。

穆勒《功利主义》:“享受高尚感情的能力,在大多数人的天性中,都是一颗柔弱的花草,不仅很容易被各种不良的环境扼杀,而且只要缺乏营养就容易枯萎。他们之所以沉溺于这种低级快乐,不是因为他们有意偏好这些快乐,而是因为唯有这些快乐,才是他们能够得到或者能够享受的东西,因为没有人会自觉而冷静地偏好过低级的快乐。”

生活所迫,环境所逼并不是一种智识上的缺陷,但是炫耀这是愚蠢的体现。走出洞穴靠的不是自己的努力,而是命运的垂怜。

柏拉图《理想国》借苏格拉底提醒我们:所有的快乐并非一律平等,快乐是有高下之分,高级快乐可以理解低级快乐,但是低级快乐永远无法体会高级快乐。追求正义的人生活最幸福,而不正义者最不幸福。

柏拉图认为,追求正义的哲学王比追求不正义的僭主快乐 729 倍。

德性也是一种幸福

人们常常把功利主义和德行主义对立,穆勒认为美德与幸福并不矛盾。穆勒不赞同斯多葛学派所主张的人应该为了美德而追求美德。

穆勒认为追求美德是实现幸福的一种手段,自我牺牲本身不是目的。

穆勒:“在这样一个不完美的世界,牺牲自己的幸福来增进他人的幸福,是在人身上所能见到的最高美德,但是牺牲本身并不是善事。如果一种牺牲没有增加幸福的总量,那么就是浪费。”

功利主义所赞同的自我牺牲,必须是为了他人的幸福。穆勒将幸福分为主观幸福和客观幸福,前者追求自我的快乐,后者则是追求社会的福祉。构成功利主义行为的对错标准的幸福,不是行为人本身的幸福,不是自己的主观幸福,而是所有相关人的幸福,也就是一种所谓的客观幸福。“爱人如己”可以视作功利主义伦理学的完美理想。

穆勒:在这样一个不完善的世界上,能够自觉地过没有幸福地日子,才最有希望得到能够得到的幸福。因为为有这种自觉,才能使人感到无论多么恶劣的命运,都无力将自己击倒,从而是自己能够超然于人生命运之上。人一旦有了这种感受,就不会过分的焦虑生活中的灾难,并且能够像罗马帝国最黑暗时期中的许多斯多葛派信徒一样,在宁静中培育出能够令自己满足的源泉,既不关心这种宁静带来的满足会持续多久,也不关心这种满足会不可避免地终结。

所以穆勒认为,追求美德和追求名利,本质都是为了追求幸福。追名逐利有可能内卷内耗,给其他社会成员带来灾难,而追求美德不会。

正义需要感性的力量

正义的情感原本是一种动物性的报复性的欲望。这种感性的力量产生了权利的概念。

功利主义不是冷血的逻辑机器,它必须捍卫并尊重人类天然的道德情感。

耶林:主张权利不是为了捍卫自己的物质利益,而是为了维护自己的道德存在和人格。任何目睹了侵犯权利的行为而感到义愤填膺道德愤怒的人都有权利的理念感。这种愤怒感是对亵渎权利的具有道德性质的强有力的反抗,是法感所产生的最美丽最振奋人心的证言。

耶林:学术研究绝对不能破坏民众有关健全法感的朴素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