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良知的约束,法律技术主义比法盲更可怕,这种技术主义唯权力马首是瞻,为权力的需要提供各种学说,各种精致的论证,充分奉行领导的看法就是“根本大法”。马克斯·韦伯早就预见到了这一切,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结尾,他发出了先知般的预言:“纵欲者没有心肝,专家没有灵魂”,这不幸成了现实。如果你立志以法律为业,愿你知道应当将灵魂安放何处。
在法治的征途中,我们会遇到无数的挫折,但挫折反而给我们前行的动力,让我们期待收获的欢愉。不要忘记聂树斌案长达 21 年的“拉锯”,无数法律人在挫折中坚守,最终沉冤得雪;不要忘记陈满案,23 年一路曲折,数代法律人的正义接力,冤屈最终得洗……
暂时的失利是让你预尝法治之路的不易,也是预备你去承担更大的使命,艰难困苦,玉汝于成,日拱一卒,功不唐捐。da
当前,我们最要警惕的是传统的法家之术披着法治外衣“借尸还魂”。
法治永远的命题是对权利的高度警惕,而法家的本质则是对权力的极端崇拜。法家好重刑,严刑峻法,残酷寡恩,好大喜功,急功近利,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但法治却拒绝一蹴而就的高歌猛进,它本着对权力深深地不信任,认为一切权力都要受到法律严格的约束,为了公平宁可牺牲效率。